招标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买方):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建设, 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电解槽采用燃气焙烧启动技术,相比焦粒焙烧法,燃气焙烧法升 温可控、温度分布均匀、经济环保,焙烧设备能够实现快速拆装和移动,启动后电解质洁 净,无需打捞碳渣,降低了工人的劳动强度,有利于延长槽寿命。
目前,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三个电解车间每个车间各有 1 套燃气焙烧装置,为 满足电解槽大修燃气焙烧需求,现需采购安装 240KA 电解槽燃气焙烧装置 1 套、330KA 电 解槽燃气焙烧装置 2 套。
项目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 天内完成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并交付试用。
2.2 招标范围 项目内容:
(1)采购安装 240KA 电解槽燃气焙烧装置 1 套、330KA 电解槽燃气焙烧装置 2 套。
(2)燃气焙烧装置配置标准应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3)构成设备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技术规范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 对该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技术规范及工作内容之内。
服务内容:
(1)按要求设计、生产符合现场生产需求的合格的燃气焙烧装置;
(2)对燃气焙烧装置的成套性、完整性、系统性、安全可靠性负责;
(3)在燃气焙烧装置投入使用前,派技术人员培训,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对出现的 异常情况及时排查、处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 人资格的冶金专用设备的制造企业。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 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 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 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7)投标人没有处于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
处罚期内。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 3 年(2020~2022)内总体保持盈利,并提 供经审计的有效资料(新设立企业提供最近年度即可)。
(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 5 年内,具有至少 2 个及以上相同或相似
项目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5 月 24 日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 23 时 59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