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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事业部垃圾清运及污水处理(三年)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23     浏览:0    
核心提示:锡盟新能源事业部垃圾清运及污水处理已由(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批准 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
   锡盟新能源事业部垃圾清运及污水处理已由(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批准 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锡盟新能源事业部垃圾清运及污水处理
2.3 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洪格尔高勒镇灰腾梁大唐新能 源辉腾梁项目、多伦县蔡木山乡光明村大西山项目、多伦县大北沟镇学田地项目、镶黄 旗新宝拉格镇巴音塔拉项目、镶黄旗巴音塔拉镇宝日胡项目、苏尼特左旗达日罕项目、 西乌珠穆沁旗萨如拉项目)。
2.4 服务规模:总装机容量 932.9MW。
2.5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6 招标范围:投标人承担锡盟新能源事业部 7 个项目由升压站及生活区向外 转运生活污水、污水管路堵塞疏通、生活垃圾转运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 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  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 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 ”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 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 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
 
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 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无。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须具有 1 个及以上垃圾清运及污水处理服务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 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无。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 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 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 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 年 05 月 22 日至 2024年 06 月 06 日 17 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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