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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融通安防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某营区管理中心平台系统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22     浏览:3    
核心提示:中国融通安防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某营区管理中心平台系统采购公开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和方法1.1招标条件北京某营区管理中心平台
 中国融通安防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某营区管理中心平台系统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北京某营区管理中心平台系统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经中国融通安防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招标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招标竞争。

1.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标的物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北京某营区管理中心平台系统采购 北京某营区管理中心平台系统采购 1

 

项目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100个自然日。

交货地点位于:招标人指定地点。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详见技术要求。

其他:(1)招标范围: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123  万元(含税),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
(2)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3)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单位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内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附注)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提供情况说明及2022年度企业会计年度报表或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纳税种类应当包含增值税、所得税等(缴纳回单或发票等凭证),社保应当包含专用票据和缴费明细等。军内单位需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重大违法记录情况: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8)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行政处罚记录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被军委装备发展部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重大失信、严重失信、一般失信且限制签订合同等情形)、被军队采购网列入违规失信供应商处罚名单的(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情形且在处罚期内,或能够提供由实施处罚部门出具的允许参加相关领域装备采购活动的证明材料),不得参与本项目;
(9)须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或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或涉密系统集成资质乙级或以上证书。①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且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但尚未颁发保密资格证书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②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暂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的,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
(10)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函;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4-05-22 17:00:00起至2024-05-27 17:00:00止(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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