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GEB25电动轮、GTA41主发电机总成修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30台GEB25电动轮、13台GTA41主发电机预计2024年5月将运行至18000小时以上,已进入总成总成修期,本项目对30台GEB25电动轮、13台GTA41主发电机进行总成修。主要是对电动轮进行解体;清洗;零部件的检查、校准、修复(必要时更换);零部件质量鉴定;零部件清洗防腐;装配;试验测试;整机性能鉴定合格;清洗、防腐、喷漆,检修转子轴、绕组、硅钢片、平衡块。对主发电机进行解体,检查转子轴承使用情况、检查定子绕组使用情况;做动平衡检查;测试匝间耐压;测试绝缘;更换主发电机密封、润滑脂、全部密封圈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项目地点: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设备维修中心
服务期:30台GEB25电动轮、13台GTA41主发电机总成修单台维修工期为30个自然天,自实际开工之日至总成修完成设备运抵招标方现场完成交接工作(以招标方接收设备交接单签订时间为准),因招标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迟除外。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原则上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付90%,预留10%质保金待质保期过后验收合格给与支付,若总成修后因甲方实际生产任务等原因当做备用,自总成修完毕(以招标方接收设备交接单签订时间为准)三个月后,视为初验合格,甲方出具验收报告,办理结算手续,支付相应台次总成修金额的50%,剩余40%金额待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后给予支付,预留10%质保金待质保期过后验收合格给与支付。付款以电汇或承兑汇票方式。如甲方因审计、验工计价等原因出现需修改付款比例或者预留保证金等情况,以甲方制度要求为准,乙方应充分考虑并自愿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风险。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GEB25电动轮或者GEB25轮马达总成维修的合同业绩2份,且每份合同维修数量不少于5台(含)。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证明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21 17: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27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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