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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漳州清能公司漳州东部片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六期项目PC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21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1. 招标条件本福建公司漳州清能公司漳州东部片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六期项目PC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1. 招标条件
本福建公司漳州清能公司漳州东部片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六期项目PC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拟利用福建省漳州市振立(漳州)工贸有限公司、漳州洪鑫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建省厦门市厦门亚锝智能有限公司、厦门亚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13座混凝土建筑屋面、1座彩钢瓦建筑屋面建设光伏发电系统,预计装机容量3.1204MWp。本项目设置8个并网点,采用400V电压等级,以“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接入电网。项目建设期预计为6个月。最终以国家电网批复的方式接入。

2.2项目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厦门市

2.3 计划工期:本工程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工期暂定4个月,项目暂定于2024年6月3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本标项目所指工期指的是完成主标段下所有建设区域项目的所用工期,即:本项目所有工作必须在总工期时间内完成,招标人的实际进场开工(许可)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材料、设备和人员配置的必要性和及时性。

2.4 规模: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约3.1204MWp。

2.5 招标范围和要求:本工程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漳州东部片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六期项目PC工程与之相关的工程协调、屋顶荷载勘测设计(包含并不限于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屋顶荷载评估检测和加固方案设计)、各系统和配套工程接入系统、对侧间隔改造等;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调试、投产、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含水保、环保、档案、职业健康和安全等工程专项验收)一体化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环境评价、职业健康和安全等专项验收内容整改;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内免费维保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为便于远程监控、集中管理,本项目要求华能智慧运维系统数据采集装置在项目施工的同时一并安装调试,项目并网前达到投运条件。施工协调、施工产生的政策处理及临时用地、技术培训以及其他服务等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详见技术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屋面加固建安工程,赔青,遥信遥测的设计及建安工程,与华能新能源运维中心的通信设计及建安工程,及所有附属土建工程。开工、竣工、接入、并网等手续由投标方负责办理、招标方协助。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接入方式以国网公司批复为准。投标人负责与房屋产权方沟通施工用水、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占地,办公场所等事宜,施工方案需提前取得房屋产权方及招标人同意。

*风险告知:本项目待取得集团公司和相关机构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上述建设条件,或因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各投标人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资格能力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证明文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单个容量不低于1MW光伏电站工程业绩或累计容量不低于3MW光伏电站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盖章页、日期、签字及关键页等)。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4)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5月28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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