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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电厂、应城热电、连城电厂、甘谷电厂、八〇三热电五厂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改造设计及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21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1. 招标条件本汕头电厂、应城热电、连城电厂、甘谷电厂、八〇三热电五厂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改造设计及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汕头电厂、应城热电、连城电厂、甘谷电厂、八〇三热电五厂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改造设计及物资集中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各厂区

2.2 规 模: 详见招标文件

2.3 标段划分: 汕头电厂、应城热电、连城电厂、甘谷电厂、八〇三热电五厂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改造设计及物资集中采购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各项目厂区

2.5 交 货 期:详见招标文件

2.6 招标范围: 汕头电厂、应城热电、连城电厂、甘谷电厂、八〇三热电五厂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改造设计及物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1.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3)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业绩,并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含合同封面页,包含机组容量台数页、改造内容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复印件)。

1)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5项燃煤机组脱硝还原剂尿素水解制氨EP(或EPC)业绩;

2)至少具有10台及以上水解器供货业绩。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5月26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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