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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工院生产项目数字化仓库系统软件招标【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17     浏览: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数字化仓库系统软件招标【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
  1. 招标条件
本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数字化仓库系统软件招标【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数字化仓库系统软件招标

2.4 交货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具体地点按照甲方通知。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交货,2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

2.6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本次采购一套基于SAPERP系统WM模块与MM模块的后端管理,一套基于iHN+的前端业务系统,一套符合信创要求的BI的平台,并结合当前流行技术路线,而部署实现的数字化仓库系统软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模块:电子大屏实时展示系统、全寿命系统、领用及出库、到货及质检、仓库管理、物料管理、出入库管理、库存管理、盘点管理、保养管理、统一安全生产管理平台需求计划及相关功能修改等以及安装调试(含相关方的联调)、人员培训、试运行、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须基于北方公司SAP软件、集团iHN+移动端软件、华能集团统一安全生产平台进行软件功能开发,基于可视化平台(本次项目搭建)进行报表及展示开发,与WCS仓储控制系统、北方公司数据总线部署(SAPPO)对接进行接口开发及部署,中标方须自行负责与原软件供应商对接,中间产生的费用由本项目中标方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格能力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SAP物资管理类软件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合同首页、能反映合同标的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16日23时59分起至2024年06月10日23时59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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