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包头铝业合金事业部、高纯铝事业部炉前天车改造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
001包头铝业合金事业部、高纯铝事业部炉前天车改造
2.1项目名称: 包头铝业合金事业部、高纯铝事业部炉前天车改造
2.2项目类型:货物带安装
2.3项目概况:合金事业部高纯铝事业部铸造炉炉前天车(16t、20t)目前无法吊运7.5t及以下小吨位真空抬包,需对合金事业部高纯铝事业部铸造炉炉前7台冶金天车进行改造。
2.4项目地点: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合金事业部、高纯铝事业部
2.5招标范围:
包头铝业合金事业部、高纯铝事业部炉前天车改造(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2包头铝业合金事业部、高纯铝事业部炉前天车改造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B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应提供以上资质扫描件。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5年内(2019年-至今)应具有最少1项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以签署日期为准(证明材料应清晰完整)。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符合HSE准入底线要求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5月16日09:00至 2024年05月27日18: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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