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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炭素厂焙烧区多功能天车改造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16     浏览:0    
核心提示: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一、招标条件本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炭素厂焙烧区多功能天车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炭素厂焙烧区多功能天车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炭素厂焙烧区多功能天车改造

2.2项目类型: 货物

2.3项目概况: 焙烧区多功能天车自2004年投产以来,生产厂家为法国ECL,已连续运行二十年,经过多年使用和维修,现多功能天车整车向南侧偏移,天车大梁结构变形,电气部分老化严重,故障率高,维修难度高,导致检维修工作量增加,严重影响焙烧区正常生产,为保障焙烧区连续生产,降低设备故障率,需对多功能天车进行改造。

2.4项目地点: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炭素厂

2.5招标范围: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炭素厂焙烧区多功能天车改造(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B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应提供以上资质扫描件。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1 年至今)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或本公司加盖公章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内(2019年-至今)应具有最少1项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以签署日期为准(证明材料应清晰完整)。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团队要求

人员要求: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专职项目经理、单独配备专职安全员,项目经理具备项目经理证或二级建造师证,安全员须具备安全员证书;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经理、安全员、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等关键作业人员)缴纳的3个月以上的社保凭证,发放的3个月以上的工资证明;供应商须为本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

其他要求

1.符合HSE准入底线要求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5-16 09:00——2024-05-22 17:00(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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