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廊坊热电厂二期项目原煤仓防堵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廊坊热电厂二期2×350MW“等容量替代”热电联产工程厂址位于河北省廊坊市东南方向6.5km处,为国电电力廊坊热电厂一期2×350MW供热机组工程西侧扩建场地,东侧靠近小枣林庄和万庄;北侧为东南至西北走向的八干渠和大枣林庄,距离分别为480m和900m;厂址西北方向约1.3km处为冶炼厂、水泥厂和一些小工厂;厂址南侧分别紧邻104国道、京山铁路和京沪客运专线;西北距离北京铁路局廊坊北站约6.2km,交通便利。本项目3#机组计划在2025年9月投产,4#机组计划在2025年11月投产。
2.1.2招标范围:2台炉共12套原煤仓防堵设备,上自煤斗落煤口,下至给煤机入口联结器之间的过渡管、原煤仓防堵装置本体(含电机、液压系统等)、振打装置、液压双向插板门及相关的控制及电气部分,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1.3交货期(货物):自合同签订生效后4个月内完成所有设备制造,具备启运条件,交货时间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安装进度调整交货时间,投标人需完全响应。本交货时间为暂定计划,投标人供货必须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2.1.4交货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枣林路66号廊坊热电厂二期扩建项目施工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原煤仓防堵设备(合同内容须同时体现液压犁煤和振打装置相结合型式)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1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