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河北石家庄市井陉县100MW陆上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已通过审批单位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行业:能源电力
项目规模:井陉县1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境内,场址区中心坐 标为北纬37.94235°、东经114.22506°。井陉县,隶属河北省石家庄市,地处河北省石家庄市西
部,太行山东麓,介于北纬37 °42 ′~38 ° 13′,东经113 °48 ′~114 ° 18′之间,总面积1381km2, 地形以山地为主。场址内有S75、S537、S392、G20等多条省道国道,对外交通十分便利。
招标内容与范围:河北石家庄市井陉县100MW陆上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 项目项目容量:100MW,投标总容量不超过101MW。
项目机位数量:18台,投标机型台数不应超过机位数量,单机容量5500kW及以上。
投标应对上述两个项目提供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的成套并网型 风电机组及相关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计划交货日期:
预计2024年9月1日开始供货,在2024年11月完成交货,最终交货期以招标人书面正式通知为准( 招标人提 前二个月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满足招标人初步拟定的交货期,并提供自己的交货进度具 体方案。
具体交货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处于有 效期内;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风力发电机组制造企业,并具备按照招标要求短期内及时完成供货的 能力。
3、财务要求: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人民币贰仟万元,或等同金额外币。
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已有风力发电机组生产、供货和运行业绩。
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
6、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 文件。
(4)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24年05月10日17时00分;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5日17时3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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