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页岩炼油胜利实验厂的委托,为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页岩炼油胜利实验厂DE部加热炉大铊改热风阀技术改造项目施工进行招标工作。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取具有合格资质的法人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页岩炼油胜利实验厂DE部加热炉大铊改热风阀技术改造项目施工
2、招标编号:LNZB-ZBT2024-0393
3、招标人: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页岩炼油胜利实验厂
4、建设地点:辽宁省抚顺市
5、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6、计划工期:签订合同60日内竣工
7、招标范围: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页岩炼油胜利实验厂DE部加热炉大铊改热风阀技术改造项目施工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
8、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4、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已签订的合同);
6、投标人近3年内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须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7、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期前)无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者信用中国法人或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中需要设施工内容如涉及到《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要求的资质,且投标人不具备的资质,投标人应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的工作分包完成。分包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要明确提出需要分包的项目,以供招标方检查确认;
10、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5月10日08时30分---2024年5月15日16时3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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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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