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发电机组透平节能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
2.1.1项目概况: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热电生产中心目前#1、#3 机组能耗现状,2021年供电标煤耗#1 机组为 435g/kW·h、#3 机组为 401g/kW·h。目前#1、#3 汽轮机供电标煤耗均大于 326g/kW·h,因此,#1、#3汽轮机属于改造计划范围内机组。本工程拟对#1、#3抽凝机组开展抽凝机改造为背压机工作。
2.1.2招标范围:新疆化工发电机组透平节能改造项目EPC总承包(以下简称“合同装置”或“装置”)为本次招标项目,包含该改造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包含旧设备设施拆除、基础改造等)、调试验收、并网试运行(含涉网试验)、性能考核(性能考核由招标方采购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培训和服务及竣工验收直至项目交付业主等所有工作并向业主提交文件。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在招标人提供的基础信息和数据基础上,完成#1、#3汽轮机组及其配套设施所必需的全部工程设计和技术服务。承包商负责施工图设计(详细设计)的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应全面满足本合同规定及《火力发电厂施工图设计内容深度规定》(DL/T5461-2013),并根据业主要求满足《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 SPMP-STD-EM2005-2016》中的相关设计文件。承包商各项设计工作还应满足项目各项审查审批、采购、施工、试车、运行和维护的要求。
2)完成为建成装置所需要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催交、检验、监造、运输、装卸、二次搬运和现场物资管理等工作,并将其运至装置现场交付安装;并负责清运建筑、施工垃圾。
3)完成全部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图纸文件及以下:
(1)新增设备基础、平台支撑的加固、安装。
(2)新增阀门的安装,根据安装需求调整现有阀门平台及支撑。
(3)根据需要拆装隔离盲板及临时管线及安装过程中与现有生产装置的安全隔离和冬季施工安全隔离措施等。
(4)提供与现有管线及设备连接所需要的所有材料,并完成所有安装工作。
(5)阀门试压,工艺管线的配管、安装、打压、吹扫、酸洗、无损检测和甩头的连接以及设备的安装、调试。
(6)现场控制仪表安装、电缆铺设,DCS机柜安装、接地、DCS系统安装及组态、台件调试、回路联调等。有毒及可燃气体检测系统就地台件的安装、电缆铺设,机柜安装、接地、系统安装及组态、台件调试、回路联调等。负责通过冗余光缆送至控制室实现正常操作。包括原系统利旧仪表设备的移位安装、电缆敷设、系统组态、调试、投用等工作。
(7)电气设备安装、调试、试运、组态及调试工作。
(8)管道、设备的伴热、防腐及保温等工作;设备,框架等防火工作;并按照甲方要求进行6S标识;(包含新旧管道、设备、设施衔接处的防腐、保温保冷、防火、6S标识等损坏后的修复)
(9)现场施工用水、电由招标方提供并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从指定点接到施工作业点所需的材料设施及具体安装工作。
(10)项目所涉及的土建施工,由投标人全部负责;
(11)本项目施工所涉及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告知、安装、改造、监检等工作,监检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费用包含在投标标价中。
(12)项目交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移交档案室工作;
(13)完成项目调试、试验并网和性能考核等工作并通过168h后交付业主;
(14)投标人负责开车试运行阶段所需要备件及其他相关物资;
(15)投标人需服从业主、质量监督及监理单位的管理。
(16)投标人负责发电机组透平节能改造项目新建系统和原旧系统相关联所有设计、采购(汽轮机业主已采购详见附件1汽轮机采购技术协议)、施工等工作。
(17)投标人应仔细审查设计文件,核算材料用量,确保材料规格、材质配套使用的一致性,材料数量满足工程设计要求和工程使用需要。为实现工程使用功能所必需的材料设备,即使设计文件材料表中未明确列出、已列出但数量不足或与已采购汽轮机衔接存在的漏项,投标人也应自动补齐补足该项材料、设备,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所有的采购材料、设备均需招标人审批通过后,方可采购。
(18)为本项目的性能测试、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提供指导、技术支持、现场技术服务和保障。
(19)负责项目竣工、投用等为完成本项目建设直至达到实现移交使用的全部工作。
2.1.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20日安装、调试完成具备并网运行条件;项目竣工验收时间:2026年9月20日。
2.1.4项目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甘泉堡工业区内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1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设计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内容包含3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EPC总承包合同业绩1份(合同金额2900万元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担任3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担任火力发电机组改造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3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设计项目或EPC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3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施工项目或EPC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1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16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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