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航运公司 远海2024年江苏区域煤炭运输租船(一)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第二标段:由黄骅/天津/秦皇岛/京唐/曹妃甸/龙口/锦州至太仓、常熟、南通、张家港、靖江、江阴、常州、泰州、江都、镇江、谏壁、扬州、句容、南京等港煤炭租船,运量约170万吨,安排一艘5万吨级以上船舶原则上连续航次往返运输。运量为预估运量,不作为结算依据,以实际承运量为准。本项目包含了完成该航线运输任务的所有工作环节,包括船员配置、船舶维护保养等。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总货量 (万吨)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分包 |
2 |
第二标段:2024年长江5万吨级以上船型煤炭运输租船项目B |
17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
黄骅/天津/秦皇岛/京唐/曹妃甸/龙口/锦州至太仓、常熟、南通、张家港、靖江、江阴、常州、泰州、江都、镇江、谏壁、扬州、句容、南京等港 |
不允许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半年期或以上的船舶长协运输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当出现内容不全或有瑕疵时,如可以通过投标文件中其它支持性材料(如:中标通知书、用户证明等)佐证业绩的真实有效也可);已完成业绩以用户证明为准,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第二标段:
投标人需提供拟执行该项目的自有或光租散货船。其中:
至少1艘夏季载重吨大于5万吨级以上自有船或光租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载重吨(夏季载重吨:满载排水量-空载排水量)数值的证书(营运证或船舶检验证书薄等)。
【8】其他要求:投标船舶若为投标人的自有船舶,投标人须提供海事部门颁发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扫描件。若投标船舶为光租船舶,投标人需提供已在海事机构备案的光租登记证书扫描件,且光租期限需涵盖本次招标项目完整的服务期限,如果光租期限截止日期落在本次招标项目服务期限内,则投标人需提供到期继续办理光租的承诺。上述相关证书及合同等资料均为加盖公章扫描件。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0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1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