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邮区中心洞泾分拣机配套设备日常维保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邮区中心洞泾分拣机配套设备日常维保服务项目(第二次)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 项目名称:业主邮区中心洞泾分拣机配套设备日常维保服务项目(第二次)
- 招标编号:SHYZCG2024-04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招案2024-1316)
- 项目概述:业主邮区中心洞泾分拣机配套设备日常维保服务。
- 招标内容:
(1) 业主邮区中心洞泾分拣机配套设备日常维保服务:洞泾分拣机及配套设备主要用于处理上海出口快递包裹邮件,设备主要包括:8套摆轮矩阵(初分)、8套摆轮矩阵(细分)、2套小件机、1套窄带机、3套胶带传输系统、62套伸缩机、14套智能搁架、5套顶扫、3套分拣机软件信息系统、16套摆轮矩阵软件信息系统。采购预算为160万元,按实结算,不承诺满额支付。
(2) 本项目合同期限:1年,合同履行期间业主有新的要求或中国邮政集团 上海市邮区中心的生产作业流程发生变化,致使洞泾分拣机配套设备全部搬迁或者报废的,则合同自行终止,服务商对此不持异议。
(3) 根据综合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排名第一位的供应商中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2)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 质量保证体系应符合ISO或国家其他相关质量认证体系标准要求;
(5) 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 须承诺所投产品是全新正品,若因产品质量问题(如非原厂或非全新等)导致招标人发生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 须在本市设有常驻维修服务点(出具场地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或承诺中标后30日历天内在本市设立常驻维修服务点;
(8) 安排的维保人员须全部持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含高中),60%人员须持有初级及以上电工证,60%人员须有物流快递企业机械电气设备及信息系统维修维保经验,并提供从业证明,须提供维保人员名单、学历证明、有效期内电工证复印件、从业证明等材料;
(9) 现场配置维保人员10人/天(含1名现场负责人),5人/12小时,7×24小时的生产伴随服务。软件信息系统故障方面,提供24小时×365天
(10) 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查询
(11) 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3) 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