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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厂级监控信息系统成套设备及集成框架协议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9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所在地区:全国1. 招标条件本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厂级监控信息系统成套设备及集成框架协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
 

项目所在地区:全国

1. 招标条件
本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厂级监控信息系统成套设备及集成框架协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订单项目指定地点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厂级监控信息系统成套设备及集成框架协议招标

2.4 交货地点: 订单项目指定地点

2.5 交 货 期: 订单签订后7天内开始供货,自供货开始7天内完成全部设备供货。(具体时间根据工程进度,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投标人提供全部设备)

2.6 招标范围: 本次以框架协议方式采购厂级监控信息系统成套设备,包括国产硬件设备、操作系统、关系数据库、应用中间件、表格控件、报表工具、网络安全防护设备等,产品均须为自主可控国产品牌,以及厂级监控信息系统设备供货、集成、安装、调试、验收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次招标为单价框架协议招标,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招标文件载明的数量为预估量,而非承诺,投标人承诺了解采购数量可能存在此类变化并同意接受,且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单价不调整,根据合同要求据实结算。招标人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将根据评标情况,若有效投标人数量N≥5,与综合评分排名前3的投标人签订框架协议;若有效投标人数量N=4,与综合评分排名前2的投标人签订框架协议;若有效投标人数量N=3,则与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签订框架协议。合同执行期间发生需求时,按订单金额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供应商,如最低价的中标人不能满足项目的要求,即顺延委派次低价的中标人,以此类推。如中标人由于自身原因不接受订单,导致招标人顺延订单的,则视为违约,需承担顺延订单价差的违约责任,一年内不接受委派次数到达3次,则招标人可将该中标人列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的任何采购业务。招标人不承诺每个中标人都有订单委派,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③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格能力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电厂厂级监控信息系统(SIS)成套设备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8日23时59分起至2024年05月19日23时59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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