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能源有限公司莆田九个风电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论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莆田萩芦风电场工程场址位于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与新县镇交界处的西北——东南走向的大山山脉上,安装25台Vestas公司生产的V90-2.0MW +V90-1.8MW型风电机组,项目实际装机规模49.8MW,与莆田白鹤风电场共用一座110kV升压站。
莆田白鹤风电场工程位于场址莆田市涵江区新县镇白鹤村~泗阳村~外坑村一带的山脉上,安装24台Vestas公司生产的V90-2.0MW型风电机组,项目实际装机规模48MW,与莆田萩芦风电场共用一座110kV升压站。
莆田江口风电场位于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与福清市新厝镇交界处的大帽山~草堂山一带的山地上,安装24台歌美飒风机(13台G87-2MW、11台G90-2MW)型风电机组,总容量为48MW,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
莆田晏井风电场项目位于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与江口镇交界处一带的山脉上,建设有15台单机容量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容量为37.5MW,接入莆田江口220kV升压站。
莆田南日岛风电场四期位于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建设内容主要包括24台2MW级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48MW,配套的风电场内集电线路,与三期项目共用的一座110kV升压变电站及附属楼。
莆田云万风电场位于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南侧的沿海区域及西侧的丘陵台地上,包括19台单机容量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47.5MW,与莆田石盘风电场及莆田南日岛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共用220kV升压站。
莆田石盘风电场位于莆田市秀屿区离岸岛屿南日岛西侧及西北侧的丘陵台地上,场址西面和北面两面临海,东南面为规划的莆田云万风电场,包括19台单机容量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47.5MW,与莆田云万风电场及莆田南日岛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共用220kV升压站。
莆田忠门风电场位于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本项目装机总容量为48MW,安装2MW机组共24台。风电场同期建设升压变电站1座,以1回110kV出线至忠门110kV变电站。
南日岛海上风电场一期位于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建设100台4MW海上风电机组,总容量为400MW,陆上建设内容主要包括2处升压站,分别为南日岛升压站和罗盘岛升压站。
2.1.2招标范围:莆田萩芦、白鹤、江口、晏井、忠门、南日四期、云万、石盘、南日岛海上一期升压站等9个项目在办理规划选址及用地报批工作时,需委托编制节约集约用地论证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分别对项目进行现场调查,分别编制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论证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成果需满足项目办理规划选址及用地报批要求。报价费用包含专家评审产生的所有费用。
2.1.3服务期限(服务):合同签定后45日完成。
2.1.4质量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整体项目的组织实施和与采购人的联络,派专人到现场收集资料并对收集的资料准确性负责,成果满足主管部门对办理规划选址及用地报批的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规划选址报告或节约集约用地报告或节地评价专章的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土地规划或城市规划专业)。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