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房屋安全排查服务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房屋安全排查服务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 项目名称:业主房屋安全排查服务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
- 招标编号:SHYZCG2024-03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招案2024-0967)
- 项目概述:根据《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中的要求,房屋设计使用年限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房屋检测鉴定单位进行检测。为切实做好上海邮政自有房屋(场所)安全问题的排查及检测工作。拟采购有资质的机构对上海邮政自有房屋进行排查工作。
- 招标内容:
(1) 负责为上海邮政房屋(场所)提供安全排查服务,包括:建筑概况调查、建筑结构概况调查、房屋相对倾斜与不均匀沉降检测、房屋现状损伤状况检测及损伤成因分析、房屋现状损伤对结构安全性影响分析、房屋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处理建议、最终出具房屋安全排查报告等内容,预估安全排查面积约17万㎡,综合单价5元/㎡,采购预算为85万元/年,按实结算,不承诺满额执行,投标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或各项单价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本项目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3) 根据综合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排名第一位的供应商中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2)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 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 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查询
(6) 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7) 须具备上海市房屋质量检测证书以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且在“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对外公布的上海市政府指定的检测单位名单库内;(提供证明)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9) 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