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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鹤滩水电站左岸坝肩迹地恢复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8     浏览:0    
核心提示: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左岸坝肩迹地恢复工程项目已获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左岸坝肩迹地恢复工程项目已获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受项目业主委托,负责电站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其下设白鹤滩工程建设部(以下简称“现场管理机构”),负责电站工程现场管理工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白鹤滩水电站为金沙江下游四个水电梯级—乌东德、白鹤滩、溪洛渡、向家坝中的第二个梯级,坝址位于四川省凉山州宁南县白鹤滩镇与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大寨乡交界处,库区涉及四川省宁南县、会东县和云南省巧家县、会泽县、昆明市东川区、倘甸产业园区和禄劝县等7个县(区)。左岸坝肩迹地恢复工程作为白鹤滩水电站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的先行示范区,是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长江大保护,努力构筑长江经济带生态廊道的缩影。
 
2.2 招标范围及施工内容
 
(1)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白鹤滩大坝左岸坝肩高程854m平台与890m平台,总面积约3.37万m2。其中,高程854m平台面积约1.84万m2,高程890m平台面积约1.53万m2。
 
(2)施工内容
 
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场地内树木种植、场地迹地覆绿、绿化浇灌设施、绿化养护、管线预埋、园林道路、园林景观、护栏施工、停车场、配套公厕等。
 
2.3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6月1日,绿化项目完工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土建项目完工日期为2024年11月3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自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的已完工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完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担任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施工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施工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4)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和期限范围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4月27日8时30分至2024年5月7日17时3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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