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中卫热电2023-2024年燃料智能化升级改造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中卫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境内,电厂厂址位于中卫工业园区,中卫市区北偏东约12km处,厂址西临宁钢大道和美利工业园区。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完成中卫热电2023-2024年燃料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包含各系统所有配套设备(包括设备电源柜、线缆、辅助材料)和软件的设计、各类标识、设备制造、订购、安装、调试、性能验收、培训及质量保证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设计、设备设计(不限于设备软件性能设计、系统方案设计、施工图、竣工图设计等工程的全部设计工作)、供货、运输、现场开箱验收、安装、调试、性能检定及保证、保修、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以及配套电源及通信的建设,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
2.1.3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10个月,自本项目合同签订开工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及联合调试,调试结束1个月内通过第三方性能试验,试验合格且出具性能试验报告后完成项目初步验收。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项目地点: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国能中卫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实施区域。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企业燃料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包含采样机、全自动制样机、存查样管理系统、气动输送系统或燃料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内容)项目的合同业绩2份,单项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07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