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新长车务段扬州北站“三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TGCHDJL-2024-0307-GK )
扬州北站“三线”改造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承包人,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扬州北站“三线”改造工程已通过党政联席会议本单位业务外包信息管理系统审批编号XCCW-CW-SS-QTSB-2024-000133的审批,资金已落实。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 新长车务段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及要求
2.1项目地
2.2项目内容:扬州北站生产生活区房屋整治。
2.3 项目承接形式:
(1)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的发包形式,在招标范围内由于中标人漏算、多算、错算等均不得增减。项目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以招标方的委派第三方审价单位出具的报告为准。
(2)本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向中标人索赔中标价5%的违约金。
(3)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
2.4 工期:
本项目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全部完成。
3.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提供近2年内铁路相关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负责人)要求
项目经理(负责人)须具备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同时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度和2021年度或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审计或会计机构或企业自身核查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5)投标人未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9)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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