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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马广场商业提升项目空调、采暖及通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4     浏览:0    
核心提示:奥马广场商业提升项目空调、采暖及通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奥马广场项目已由郑州市二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以河
 奥马广场商业提升项目空调、采暖及通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奥马广场项目已由郑州市二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以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017-410103-70-03-041274,招标人为郑州奥马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空调、采暖及通风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奥马广场商业提升项目空调、采暖及通风工程施工。

2.2项目地点:郑州市二七区柳江路南、嵩山南路东。

2.3项目规模:奥马广场项目2#楼底商及4#楼商业合计48890.27㎡。

2.4合同估算价:约2500万元

2.5计划工期:214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奥马广场商业提升项目空调、采暖及通风(不含防排烟系统)工程,包含但不限于空调水系统、空调风系统、采暖系统、制冷机群控系统、普通送排风、VRV空调系统、分体空调系统、风冷热泵系统、排油烟系统等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单机调试、系统调试、试运行等)、检测、验收、备案、移交、操作培训、保修、售后服务等。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3.2.1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额在1800万元及以上的空调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3.2.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额在1800万元及以上的空调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3.2.3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需体现项目经理的姓名,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可以重复。

3.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 2020、2021、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5.2 其他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021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出具承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5月13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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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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