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厂一般固废(粉煤灰、灰渣)处置项目
3、项目地点: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4、招标内容:为保证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厂燃煤锅炉燃烧所产生一般固废(粉煤灰、灰渣)正常处置,保证热电厂锅炉正常运行和后装置正常供汽,并保证系统能长期稳定运行,需年处置粉煤灰量约18万吨,灰渣约8万吨。
5、最高投标限价:9元/吨
6、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2)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3)经信用中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栏目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名单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4)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本系统采购活动的处罚;
(5)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三、投标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时应具备的材料及要求: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