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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数字科技产业园新建项目外电引入工程10kV电缆工程施工总承包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公告

   日期:2024-04-19     浏览:0    
核心提示: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招标范围:中国联通京津冀数字科技产业园新建项目外电引入工程10kV电缆工程施工;1.1.1招标内容:新建1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中国联通京津冀数字科技产业园新建项目外电引入工程10kV电缆工程施工;

1.1.1招标内容:新建10kV电源线4回,主要包括:自联通自建110kV变电站10kV出线间隔至2号智算中心1层10kV高压室进线间隔的电源线、桥架、封堵、电缆终端及相关配套等工程。

1.1.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预估金额为362万元(不含税);

1.1.3 建设地点:武清区高村海逸路东侧;

1.1.4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1.5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2 计划工期: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程、通过调试试验、完成验收送电。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变更等事项,工期不顺延。

重要节点日期:

(1)2024年8月31日前到货。

(2)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程、通过调试试验、完成验收送电。

1.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362万元(不含税),同时对清单内各设备材料设置单价最高限价,单价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企业状态为存续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2.2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若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做为有效证明。若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2.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有效的资质证书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1)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住建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监管机构或国家能源监管机构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五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备注: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投标人提供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同专业、同等级及以上的资质证书,以最新资质对应关系要求认定。

2.4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5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应具有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相关业绩,合同累计金额360万元(含)及以上,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应提供业绩列表、有效的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注:

(一)业绩列表提供要求:包含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完成情况、合同金额、对应发票金额及发票编号。

(二)合同复印件提供要求: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采购内容页。

(三)合同履约发票。发票复印件提供要求:所提供业绩项目合同履约中的发票至少一张。发票应注明与合同的关联关系,或发票抬头与合同主体一致。

2.6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团队:

(1)企业负责人:1名,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须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4)专职安全人员:至少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5)质检员:至少1人,须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6)资料员:至少1人,须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7)工程结算员:至少1人,须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8)施工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承诺“为本项目配备的施工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按照国家法规要求配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注:

(1)人员工作经验年限均以人员信息汇总表内容为准。

(2)除施工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全部人员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之间连续6个月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相应资格证书复印件。上述所有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若法定代表人亲自担任本项目企业负责人,可以不提供针对企业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社保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须满足招标人的人员配置的要求,除施工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均不可兼任或复用,兼任和复用均不予认可。

(4)若不同投标人提供的除施工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人员重复,视为串通投标,则投标人均被否决。

(5)投标人须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除施工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全部人员均为本项目专职配置,且必须为后期现场实际驻场人员,驻场人员根据项目实际施工进度灵活配置,必须满足现场管理要求。在后期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所配备人员均不允许更换。如需更换,经招标人同意后,需更换具有同等资质的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2.7招标人将进行投标文件的IP、MAC地址校验,如不同参与项目的供应商MAC地址相同或使用天津联通内部IP地址上传文件,评标委员会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19日20时00分至2024年4月24日2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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