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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赤峰200万千瓦科尔沁沙地治理光伏项目规划方案编制技术服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华能蒙东公司华能赤峰200万千瓦科尔沁沙地治理光伏项目规划方案编制技术服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24-04-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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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蒙东公司华能赤峰200万千瓦科尔沁沙地治理光伏项目

规划方案编制技术服务【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4-3-147)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蒙东公司华能赤峰200万千瓦科尔沁沙地治理光伏项目规划方案编制技术服务【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华能赤峰200万千瓦科尔沁沙地治理光伏项目场址位于赤峰市翁牛特旗东南部阿什罕苏木,场区周围有G16高速、G306国道、G305国道,对外交通便利,项目用地面积约80平方公里,本次项目光伏建设规模为200万千瓦,初步新建4座220kV升压站、1座500kV汇集站,综合考虑项目电网接入条件及可靠性,规划由新建220kV升压站

2.3 标段划分:华能蒙东公司华能赤峰200万千瓦科尔沁沙地治理光伏项目规划方案编制技术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2.5 服 务 期:合同签订后,乙方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华能赤峰200万千瓦科尔沁沙地治理光伏项目规划方案编制工作。同时协助甲方开展与政府主管部门的对接工作,参加项目评审或评估会议,完成相关技术工作,协助业主开展项目指标申报。

2.6 招标范围: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倍增行动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光伏治沙行动实施方案》相关内容,结合赤峰地区实际情况,编制完成华能赤峰200万千瓦科尔沁沙地治理光伏项目规划方案。同时协助甲方开展与政府主管部门的对接工作,参加项目评审或评估会议,完成相关技术工作,协助业主开展项目指标申报。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分析项目所在地的太阳能资源条件,开展资源潜力分析,初步规划开展新能源及配套电源的建设方案。新能源建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主要设备选型、光伏项目初步建设方案、年发电量测算及相应的储能配置方案等;

开展项目汇集并网方案研究,提供项目初步接入方案,开展方案可行性分析;

开展投资匡算及经济型评价,计算项目经济效益指标;

研究项目投资带动当地地方产业发展方案及光伏治沙生态建设方案。方案需包括光伏治沙的原则与方法、生态治理方式、植被配置模式、生态治理效果、治沙要素保障,并因地制宜科学发展合适的种植及养殖业,结合新能源与生态治理开展对光伏治沙效益的评估方案;

结合上述开展的研究的结论,进行经济性比选,对项目提出合适的规划建设方案;

协助甲方开展与主管部门的对接工作,参加项目评审或评估会议,完成相关技术工作,协助业主开展项目指标申报。

乙方需完成投资机会研究报告。

供应商负责与相关单位对接,按需完成资料组卷移交工作。如项目设计发生变化,需根据审批部门要求,重新对项目所有成果、组件、报告、材料等进行编制、评审、上报、审查,重新取得专家评审意见、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书、政府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等项目满足开工建设的支撑性要件,且不增加相关服务费用。此服务发生的相关调查论证费、报告编制费、报告修编费、审查会务费、评审专家费、税费、参会人员及相关现场服务的车辆交通费、现场踏勘等一切费用应全部包含在项目报价总额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具有至少2项单体容量100万千瓦及以上新能源项目的规划研究或专题研究业绩,以及至少1项新能源项目可行性研究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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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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