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神铁路机务分公司内燃机车联合运输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包神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包神铁路集团)所辖包神、甘泉、塔韩、神朔四条铁路,正线里程872km,电气化率62%。为满足运输生产需求,保证内燃机车供应,包神铁路集团拟通过公开招标寻求提供联合运输的单位,共同完成列车牵引、调车作业任务。本项目需投标方提供内燃机车(含机车乘务员)或招标方提供内燃机车、投标方提供机车乘务员或招标方提供机车乘务员、投标方提供内燃机车与包神铁路集团共同完成运输任务,提供的内燃机车机型为 DF4型、DF8型、HXN3型、HXN6型或其他内燃机车任意一种或几种。机车运用范围为国能包神铁路集团管辖的包神铁路、甘泉铁路、塔韩铁路、神朔铁路。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见下表):
标段名称 |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
包神铁路机务分公司内燃机车联合运输服务(第一标段) |
内燃机车总数预计28台。根据招标方运输需要, 安排机车运用于“包神线(神东站以北各站调车及站间小运转)、塔韩线、甘泉线”,也可用于包神铁路集团其它各铁路线及站区。 |
包神铁路机务分公司内燃机车联合运输(第二标段) |
内燃机车总数预计20台。根据招标方运输需要, 安排机车运用于神朔线东胜站至神池南站间担当小运转及调车机,也可用于包神铁路集团其它各铁路线及站区。 |
2.1.2服务期限:第一标段为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第二标段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
2.1.3服务地点:包神铁路集团管辖的包神铁路、甘泉铁路、塔韩铁路、神朔铁路。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铁路内燃机车运输服务或内燃调车机服务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或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履约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内燃机车资产所有权或涵盖本项目服务期的内燃机车使用权的证明材料(可以是但不限于能证明投标人对内燃机车使用权的租赁合同或购车合同等材料)。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且明确牵头人,联合体不超过6家。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内燃机车数量,并按照本章3.1第【7】项设备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11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18 1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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