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王盘山村
2.2 项目规模:其他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生效后,投标方在150天(不含冬休期)内完成工程施工,并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实际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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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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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经开区标准化厂房综合服务楼(二)及室外工程EPC总承包 |
靖边经开区标准化厂房综合服务楼(二)及室外工程EPC总承包,主要工作内容:施工图设计,施工方案编制,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消防、环保、水保等专项验收,申请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竣工验收,负责项目施工垃圾的合规处置、负责协调与本项目施工有关的一切事务等。 |
10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靖边经开区标准化厂房综合服务楼(二)及室外工程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至少3项已完工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为2000万元及以上。(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工程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完工业绩证明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4-10 10:23到2024-04-19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