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区内邮路运输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业主区内邮路运输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WKHA202404483,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内容为淮安市 区内11条邮路的运输服务,包括淮安至淮阴区、淮安区、洪泽、涟水、盱眙、金湖、市内转趟以及场地间盘驳邮路等,具体邮路信息见下表:
序号 | 邮路 | 单边邮路里程(公里) | 邮路形式 | 车型需求(吨) |
1 | 普洛斯-深圳路 | 10 | 单边邮路 | 12 |
2 | 普洛斯-王元 | 30 | 单边邮路 | 2.75 |
3 | 普洛斯-清河清浦 | 20 | 单边邮路 | 2.75 |
4 | 普洛斯-康城大学城 | 28 | 单边邮路 | 2.75 |
5 | 普洛斯-淮阴 | 21 | 单边邮路 | 2.75 |
6 | 普洛斯-楚州 | 18 | 单边邮路 | 12 |
7 | 普洛斯-涟水 | 30 | 单边邮路 | 12 |
8 | 普洛斯-盱眙 | 118 | 单边邮路 | 12 |
9 | 普洛斯-金湖 | 82 | 单边邮路 | 12 |
10 | 普洛斯-洪泽 | 57 | 单边邮路 | 12 |
11 | 场地盘驳 | 10 | 单边邮路 | 12 |
1.2服务内容
预算金额:49.78万元人民币(含税)
服务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提供相关证明。(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4投标人须持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2.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来服务过的类似成功案例,单个案例金额不低于40万或合同内约定的服务邮路条数不低于10条。(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为单价合同的,须提供结算发票等辅助证明材料);
2.6投标人在淮安市范围内须有常驻机构,或承诺中标后15日内在服务区域内设置服务机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7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2.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2.9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11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