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
1. 招标条件
本四川公司彭州燃机项目消防水泵组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彭州燃机项目本期拟建设2台套9F级燃机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配置为2套F级燃气轮机及发电机、2台余热锅炉、2套蒸汽轮机及发电机和相关配套设施,本工程同步建设烟气脱硝装置。。
2.2 交货地点:彭州燃机建设厂址现场。
2.3 采购内容:1台100%容量的电动消防泵(含电机)、1台100%容量的柴油消防泵泵体及柴油机(含油箱及附属设备)、2台消防稳压泵(含电机)、1台气压储能罐,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4 交 货 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2个月内。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无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国内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不少于2套的消防泵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禁止存在转授权情况的代理商参与采购项目。同一生产商或制造商的授权,就本项目只允许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如产品制造厂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产品制造厂商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代理同一个品牌同时参加投标的,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同时被否决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9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4月16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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