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沧州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沧发改投资【2024】11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沧州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检验检测服务;
2.1.2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610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45465.0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631.09㎡,地下建筑面积21833.92㎡。
公交枢纽及综合交通枢纽配套用房用地面积17463.9㎡,地上建筑面积21753.34㎡,主要建设功能为公交枢纽管理用房、综合交通枢纽配套用房、候车棚等。地下建筑面积10976.6平方米,主要功能为设备用房、人防地下车库。
东广场用地面积29803.1㎡,建筑面积1000㎡。主要建设功能为卫生间、公园管理、设备间、公交枢纽管理等。
西广场用地面积13780.2㎡,地上建筑面积877.75㎡,主要功能为疏散楼梯间及雨棚。地下建筑面积10857.32㎡。主要工能为地下停车库、换乘中心、夹层通廊等;
2.1.3 建设地
2.1.4 质量标准:合格;
2.1.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检测内容完全完成,各阶段检测时间要求满足招标人工程进度要求;
2.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检验试验服务,检测范围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地基基础检测、拉拔试验检测、幕墙检测、绿色建筑检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独立法人资格检验检测单位;
3.2应当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3具备省级及以上监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在有效期内;
3.4
3.5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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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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