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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爱群大酒店热水设备更新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8     浏览:0    
核心提示:广州市爱群大酒店热水设备更新工程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州市爱群大酒店热水设备更新工程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广州市爱群大酒店热水设备更新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爱群大酒店热水设备更新工程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爱群大酒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热水设备更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爱群大酒店热水设备更新工程项目

2.1.2项目规模:爱群大酒店于1937年落成开业,建设面积为1.14万平方米,高64米,共15层。1966年3月,在接连爱群大酒店的东侧,建成一座18层、楼高67.32米、面积为1.3万平方米的新楼。全楼拥有客房300多间。

爱群大酒店中热水系统已服役超过15年,全年12个月、每日24小时连续不间断运行供热水,目前系统已明显进入快速老化期。近年故障频发,维修配件稀缺,供热效果衰退。不稳定的系统状况,直接威胁到爱群大酒店运营安全。爱群大酒店中央热水机房系统安装于大厦二楼夹层,共有2台水冷热泵热水机组和2台风冷热泵热水机组共同制取热水,通过两套不锈钢热水承压储水罐和配套的热水循环泵24小时不间断提供整个酒店的热水供应。

2.1.3项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13号。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

完成广州市爱群大酒店热水设备更新,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原有机组设备及管道管线并折旧回收,水源热泵机组、空气源热泵机组、热水循环泵、不锈钢承压水箱、紫外线消毒仪等新设备的采购、运输搬运、安装、调试等,设备配套设施安装,电气控制系统安装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工作内容,确保系统安装符合相关规范、调试后运行正常。

2.3改造期间需保障酒店现生活热水供水系统正常运行。

2.4 本次采购的热泵机组需为能效高、运营成本低、产品质量好的产品,投标单位需在其它资料提供热泵机组的尺寸、能效、重量、主要设备、规格型号等参数,及生产单位的资质、质量认证、检测等证明产品质量的资料,以上资料将作为技术评分的依据。

2.5 施工工期:不超过90日历天。若因招标人特殊情况致使热水设备更新工作推迟或者延误,则招标人有权延长工期;若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热水设备更新工作推迟或者延误,则须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延长工期。

2.6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899491.10元,其中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最高限价为1735901.00(其中设备采购部分提供含税13%的专用增值税发票,安装及相关服务部分提供含税9%的专用增值税发票),暂列金额:173590.10元,旧设备、材料折旧回收金额(元):-10000.00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叁级)或以上级别,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叁级)或以上级别;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机电工程 专业 贰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3.8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提供的所有供货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压缩机、蒸发器、冷凝器)必须是生产厂家原装出厂的、全新的、包装完好的设备,表面无划伤、无碰撞,各项技术指标参数完全符合或者高于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9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10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和分包。(根据投标人递交的《投标函》评审)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3.13已办理投标登记手续的投标人。

4.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
4.1投标登记时间: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2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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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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