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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烟工业 武汉卷烟厂叉抱车维保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3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ZB-16-04A-2024-D-E05151本招标项目已由湖北中烟工业 董事会-鄂烟工董决〔2024〕3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招标编号:ZB-16-04A-2024-D-E05151

本招标项目已由湖北中烟工业 董事会-鄂烟工董决〔2024〕3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武汉卷烟厂叉抱车维保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一个包。

采购内容:为武汉卷烟厂管辖范围内的叉抱车及电瓶(含备用电瓶)提供维保服务。预计第一年度采购金额为275万元(含税),第二年度和第三年度实际采购金额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及年度批复预算金额执行。

本项目维保内容共分为叉抱车维保和叉抱车大额零配件供应服务两个部分。

(1)为武汉卷烟厂现有138台叉抱车以及采购结果有效期内新增、调拨叉抱车提供维保服务,内容包含车辆及电瓶(含备用电瓶)日常保养、日常点检及维修服务、零配件及耗品的供应(大额零配件清单外的零配件及耗品费用包含在维保费内)和更换服务。

维保内容:叉抱车维保

叉抱车维保基础价格(不含税,单台/1年维保费用):8172.53元

最高限价(折扣率):1,维保费用按照中标折扣率*基础价格(不含税)*实际数量*(1+税率)进行据实结算。

备注:车辆数量按月度进行统计,当月新增叉抱车下月纳入维保结算数量范围,当月报废叉抱车下月不再纳入维保结算数量范围。结算数量根据实际新增、调拨、报废数量情况据实增减。

(2)为武汉卷烟厂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叉抱车提供大额零配件供应服务。

大额零配件的品规及基础价格(不含税)、预计采购数量详见、 招标公告附件1大额零配件品规清单及基础价格;

最高限价(折扣率):1,大额零配件结算费用按照中标折扣率*基础价格(不含税)*实际采购数量*(1+税率)进行据实结算。

备注:本项目投标报价方式为折扣率,0<折扣率≤1;若投标折扣率>1,则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需要对维保服务折扣率和大额零配件供应折扣率进行分别报价。投标报价需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和期限内的所有工作费用,以及为完成本项目工作可能发生的人工和人身意外保险、协调、交通、检测、必要的工具材料、税金等全部费用。

中标供应商:1家。

1.3项目

1.4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三个采购年度(合同生效时起算),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1.5工期要求:维保服务以招标人下达的维保任务工期为准。

1.6零配件质保期要求: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配件质保期不少于六个月,质保期内供货方免费维修及更换损坏零部件并修补存在缺陷。

1.7质量标准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维保技术标准。

1.8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湖北中烟工业 武汉卷烟厂;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需与湖北中烟工业 武汉卷烟厂签订采购合同。

1.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

2.2.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含修理、改造)或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修理;许可子项目:机动工业车辆(叉车)。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 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湖北中烟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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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及商务信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
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
编辑:tobac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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