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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光氢储燃一体化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1     浏览:5    
核心提示:受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光氢储燃一体化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
       受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光氢储燃一体化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研究背景

1.1.1项目位置

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海西州境内。

1.1.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采用新能源绿电制氢,通过纯氢燃机发电实现电网调峰,规划建设新能源发电200万千瓦、制氢2.6万Nm3/h、储氢57.6万Nm3、电化学储能65MW/65MWh以及1套38MW纯氢燃机联合循环发电调峰机组。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 招标范围

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光氢储燃一体化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1.2.2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2.2.1勘察德令哈市光氢储燃一体化示范项目基本情况,分析该项目建设条件、工程地质、工程任务和规模、新能源发电工程、制氢工程、氢燃机组发电工程、330kV电力工程、35kV、10KV电力工程、辅助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计、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节能降耗、工程设计概算、产品市场分析、产品碳足迹核算和绿色属性论证专篇等,并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

1.2.2.2配合甲方单位完成可研报告评审,并在合同约定时限内,根据评审意见完成可研修编工作;

1.2.2.3提交书面及电子版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稿。

1.2.2服务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20日内完成项目收资及现场踏勘,甲方提交相关资料后40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配合甲方单位完成可研报告评审,评审后15日内完成可研报告审定稿。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甲方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1.4.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1.4.3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新能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负责人2项及以上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材料),具有高级(含高级)以上职称,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

(2)投标人在项目配置人员中至少有10名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具有至少1新能源制氢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招标文件的获取

1.6.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1.6.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4月1日18:00时至2024年4月11日0:00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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