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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绿港氢城新材料”109万千瓦光伏项目、大城50MW“驭风”乡村振兴循环经济示范项目送出线路前期咨询服务

   日期:2024-03-29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赤城)风电有限公司沧州绿港氢城新材料109万千瓦光伏项目、大城50MW驭风乡村振兴循环经济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赤城)风电有限公司沧州“绿港氢城新材料”109万千瓦光伏项目、大城50MW“驭风”乡村振兴循环经济示范项目送出线路前期咨询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1)沧州“绿港氢城新材料”项目109万千瓦光伏项目位于沧州市黄骅市,拟建项目场区地形地貌属坑塘水面,包括国能沧州“绿港氢城”大基地100万千瓦光伏项目和国能沧州“绿港氢城”9万千瓦光伏项目(一期),项目规划交流侧总装机容量为109万千瓦,并配置163.5兆瓦/327兆瓦时电化学储能。拟新建一座220千伏升压站,其中100万千瓦光伏项目计划接入国网宣惠河变电站220千伏侧,9万千瓦光伏项目计划接入德润站,送出线路长度约40km。

(2 )大城50MW“驭风”乡村振兴循环经济示范项目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拟建项目场区地形地貌属平原和坑塘水面,项目规划装机容量50MW,储能配置容量为10MW/20MWh,新建1座110kV变电站,通过一回110kV线路接入祖寺站220kV站110kV侧,送出线路长度约22km。

2.1.2招标范围:

(1)完成沧州“绿港氢城新材料”109万千瓦光伏项目送出线路前期咨询服务,包括:防洪评价服务(含光伏场区及集电线路)、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服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社会稳定评估报告编制服务、安全预评价服务、永久/临时林地及草原可研报告编制服务、文物勘探服务等。

(2)完成大城50MW“驭风”乡村振兴循环经济示范项目送出线路前期咨询服务,包括:防洪评价服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服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社会稳定评估报告编制服务、安全预评价服务、永久/临时林地及草原可研报告编制服务等。

2.1.3服务周期:

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招标范围所有工作,详见技术文件。

因项目处于机会研究阶段,工作开始时间最终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投标人应继续服务,直至服务内容全部完成,但最终工作进度确保不影响本项目开工时间、建设进度要求,不发生费用变化,具体服务期限以各项目具体要求为准。

2.1.4服务成果交付:

沧州“绿港氢城新材料”109万千瓦光伏项目送出线路:

(1)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及审批局(或水务局)批复意见;

(2)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水土保持方案及市审批局批复意见;

(3) 安全预评价服务:安全预评价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

(4)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5)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服务: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评估报告及市审批局批复文件;

(6) 林地及草原可研报告编制服务:使用林地、草地可行性报告(临时及永久),省林草局同意永久占用林地、草地批复,县级或市级同意临时使用林地、草地批复;

(7) 文物勘探服务:文物调查勘探报告及县级及以上文旅局同意开工建设批复。

大城50MW“驭风”乡村振兴循环经济示范项目送出线路:

(1)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及审批局(或水务局)批复意见;

(2)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水土保持方案及市审批局批复意见;

(3)安全预评价服务:安全预评价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

(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5)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服务: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评估报告及市审批局批复文件;

(6)林地及草原可研报告编制服务:使用林地、草地可行性报告(临时及永久),省林草局同意永久占用林地、草地批复,县级或市级同意临时使用林地、草地批复。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份风电或光伏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合同业绩(合同内容至少包含以下项目中的3项服务:水土保持方案、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安全预评价、文物勘测、防洪评价、林草可研报告编制),且工作已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合同完成回访记录、取得的对应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或备案回执、取得的专家评审意见书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风电或光伏项目前期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任命文件(后补无效)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在投标人营业范围内的服务工作不允许分包,其他工作可以分包,分包单位资质应满足项目所在地行政审批主管部门要求,分包前需经过招标人同意。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03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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