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废水缓冲池浓盐水处置技术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公用工程中心废水缓冲池储存了大量浓盐水,占用了废水缓冲池有效容积,存在较大的运行压力和环保压力,此外还有因蒸发结晶装置有一股母液(约4m3/h)需要排放到废水缓冲池,所以废水缓冲池的水量和水质都会有一定变化。因此需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浓盐水处置。
2.1.2招标范围:
(1)要求投标方设置三效蒸发浓盐水减量化装置,对废水缓冲池浓盐水进行处置,全面负责浓盐水处置装置的合规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包括装置的工艺、设备、仪表、电气、消防等设施的日常操作及运行维护工作。
(2)处置工艺中,如需添加药剂,投标方负责提供药剂及所需加药设备,并进行配置和加注。负责加药设备的运行操作、管理维护,负责加药现 场安全、卫生、环保管理,负责加药区域6S管理(依据招标方公司6S管理规定)。
(3)投标方需配备必要的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并且配套提供固废转运的叉车、板车以及其他相关生产工具、吨袋耗品等,负责相关危废、固废的装袋、装车、厂内转运、卸车工作,保证服务期内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4)全面负责废水缓冲池浓盐水处置完成后池底积盐的晾晒、装袋、转运等工作,送至厂区内招标方指定地点存放。
(5)负责招标方要求的其他工作(详见技术文件要求)。
2.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1.4服务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祥华街2889号,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厂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浓盐水蒸发结晶系统运营服务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履约状况良好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环境工程或化学、化工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27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0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