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多晶硅还原炉纯银电极及喷嘴用于多晶硅产品生产,通过技术研究和产品局部试用得出银电极有助于多晶硅产品品质提升,从而提高产品质量。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投标人的供货范围为21根还原炉银电极、22个三线还原炉银喷嘴,包括还原炉银电极及银喷嘴的包装和运输,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表中所列的内容: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A06一线银电极 |
Φ42*30 L=465mm见图纸 |
根 |
21 |
无氧紫铜+99.99%纯银 |
2 |
A06三线银喷嘴 |
Φ60 L=35mm M42*2螺纹连接见图纸 |
个 |
22 |
99.99%纯银 |
1.2.2投标方应提供供货范围内银电极及喷嘴,包含图纸中全部的零部件。
1.2.3主要工作内容:
投标方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应负责其供货范围内材料供给、制造组装、应力消除、检验试验、清
洁处理、包装、性能测试、出厂检验、货物运输,以确保还原炉装置能够安全稳定运行、性能达标。
(2)投标人应负责提供还原炉银电极及银喷嘴的制造、清洁处理、打压、监督、
检验、验收、包装、运输技术方案等工作过程中所形成的图纸、资料、证明等文件。
(3)投标人应负责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
1.2.4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青海省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区昆仑东路20号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厂区买方指定地点,交货方式为车板交货。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月内整批次货到现场,且需通过验收。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机加工生产企业。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近三年内,具有至少2份已完成供货的银(铜)电极或银制品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及已供货完成合同的验收证明材料或合同发票)。
1.6.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1.6.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3月25日18:00时至2024年4月1日0: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