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地勘公司哈尔乌素项目临时用地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2.1哈尔乌素露天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东部,北距呼和浩特市127km,东南距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工程49km,西距鄂尔多斯市120km。均有2级3级公路相通。大(同)准(格尔)电气化铁路全长264km,向东与大(同)秦(皇岛)线接轨。准(格尔)东(胜)铁路东起大准铁路薛家湾站,西接包(头)神(木)铁路巴图塔站,全长145km。将要修建的准(格尔)河(曲)铁路,与神(木)朔(州)铁路、朔(州)黄(骅港)铁路相连,全长84km。
哈尔乌素露天煤矿首采区第三期生产补充勘探项目由地勘公司承担实施,包含三维地震施工和钻探施工,其中三维地震设计勘探面积5.17km2,2。钻探设计钻孔67个。钻探临时占地涉及黑岱沟村、不连沟村、城坡村村三个行政村。
根据《土地管理法》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在开工前需办理相应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并且为钻孔井场占地和新修进场道路,因此本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为:
(1)在甲方办理临时用地手续过程中,负责与临时占地所在村集体、个人进行协调,并支付临时占地费用,同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地企、工农关系协调,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2)确保钻孔井场占地修整和新修进场道路通畅(包括施工过程中因雨季导致道路损毁)。
2.1.2招标范围:
(1)完成67个钻孔井场及道路临时占地部分与当地镇政府、村集体及相关个人的青赔协调,并向临时用地所有方支付相关赔偿费用。
(2)完成67个钻孔井场及道路的修整。
2.1.3服务期限:
临时用地协调自乙方收到中标通知书起20日内完成临时用地协调工作,使甲方设备人员具备进场条件;
服务期限:6个月;
2.1.4质量要求:
1、临时用地协调
按甲方要求,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日完成与三个自然村以及相关个人临时用地的协调、赔偿工作,使甲方设备人员具备进场条件。
2、修路平场
钻孔井场与道路的修整,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具体等甲方通知,随时做好修路平场准备。道路等配套设施应满足当地同行业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林地建设满足《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GB/T 18337.2)和《生态公益林建设检查验收规程》(GB/T 18337.4)的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合同内容包含工程施工或道路运输服务或临时用地或青苗赔偿(补偿)或平场或复垦的合同业绩1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 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2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