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2024年网点门头LED屏更新、门头橱窗LED屏维修及拆装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业主2024年网点门头LED屏更新、门头橱窗LED屏维修及拆装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JSCZCG-2024-04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1.1采购内容:市 2024年网点门头LED屏更新安装工作,和配合网点改造网点门头LED屏和橱窗LED屏的拆装工作,以及在用门头LED屏和橱窗LED屏的维修工作。
1.2本项目含税总预算26.95万元(含税),本项目设置含税最高总价限价269500元人民币并设置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下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含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项目 | 分项 | 数量 | 含税单价限价 (元人民币) | 含税小计 (万元人民币) |
新增门头LED屏 | 门头LED屏设备费 | 105㎡ | 1200 | 12.6 |
门头LED屏安装费 | 105㎡ | 300 | 3.15 | |
门头和橱窗LED维修 | 门头LED维修 | 50次 | 300 | 1.5 |
橱窗LED维修 | 50次 | 300 | 1.5 | |
门头LED屏利旧安装 | 门头LED屏拆除 | 30次 | 400 | 1.2 |
门头LED屏利旧安装 | 30次 | 800 | 2.4 | |
门头LED屏运输 | 60次 | 100 | 0.6 | |
橱窗LED屏利旧安装 | 橱窗LED拆除 | 40个 | 300 | 1.2 |
橱窗LED利旧安装 | 40个 | 600 | 2.4 | |
橱窗LED运输 | 80次 | 50 | 0.4 | |
含税总价合计(万元人民币) | 26.95 |
1.3合同有效期:合同期为一年,采用“框架协议+订单”的方式,合同期内中标投标人按订单分批次供货安装,批次安装调试完毕且终验合格后,支付该批次设备款的100%。
1.4质保期:不低于3年。
1.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后投标人不得转包分包。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须具备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的能力。(提供证明文件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2.4投标人须为拟投标产品(门头LED屏)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交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不能同时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制造厂商的授权;制造厂商不得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2.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8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0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