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 厂内煤炭运输服务第二次招标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二期卸煤沟接卸点至一期、二期煤场及一期、二期煤场间运输工作。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三年 。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01/23-QT-139401 |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 厂内煤炭运输服务(二次) |
二期卸煤沟接卸点至一期、二期煤场及一期、二期煤场间运输工作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 厂内煤炭运输服务(二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件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投标人注册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至少拟服务的9名员工2023年7月至今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单位)。
7.供应商不得被市场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9.供应商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或一年内因特重大事故被国家应急管理部通报的。
10.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3项的火电厂汽车煤转运(或运输)和装卸(或接卸)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年以上;并提供能够证明相关业绩的合同及对应合同的发票复印件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需包括:合同、合同额、服务内容等主要内容。发票复印件证明材料需包括:业绩对应合同的发票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的查询截图;开票日期不得晚于招标公告发布前2天)。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3-21 09:00到2024-03-28 23: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