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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乐清电厂三期工程交接道路及绿化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21     浏览:0    
核心提示:一、本次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为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交接道路及周边绿化修复,包含以下区域:1)4号煤场东侧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为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交接道路及周边绿化修复,包含以下区域:
 
1)4号煤场东侧普通道路约515m;
 
2)T6转运站周边普通道路约120m;
 
3)老厂1~3号煤场南侧普通道路约715m;
 
4)三期循泵房北侧普通道路约130m;
 
5)氨区处重载道路约100m。
 
具体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凿除原沥青或混凝土面层、水泥碎石稳定基层翻修及压实、拆除更换原破损混凝土侧石及平石、拆除更换原路面破损普通雨水盖板(重型盖板)和井座、拆除更换原破损雨水排水管、细粒沥青混凝土铺设、粗粒沥青混凝土铺设、水泥混凝土路面浇筑、修复破损电缆沟道、更换破损电缆盖板、道路标线、道路绿化修复,拆除的废弃物清理外运。
 
预估工程量详见清单。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投标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8.业绩条件:自2018年1月1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日期为准)以来具有工矿企业200万元及以上道路工程施工业绩(必须提供该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以及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两项中的至少一项)。
 
9.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10.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日期为准)以来具有100万元及以上土建工程施工业绩(必须提供该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合同)。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03月20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3月27日 17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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