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煤制油杂盐处置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1)项目概况:
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是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全资公司, 组建于2008年,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
公司运营世界首套、全球唯一的百万吨级煤直接液化商业化工厂,是国家“十五”重点项目之一,项目实现了煤炭资源的就地、清洁、高效转化,是我国积极推进煤炭清洁转化、化解煤炭行业产能过剩、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示范工程,本次招标项目为环保储运生产中心结晶分盐装置产生的杂盐,总量约8000吨。
(2)招标范围:环保储运生产中心结晶分盐装置产生的杂盐,合规合法运输转运至中标单位无害化利用或处置,预估总量约8000吨。实际转移量以甲方实际要求处理量为主。
(3)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4)项目地点: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马家塔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内蒙古自治区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应包含:HW39或危险废物代码:261-070-39。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述证书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废物运输或危险废物类别为HW39或危险废物代码为261-070-39);若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委托协议或合同,并提供实际承运单位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述证书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废物运输或危险废物类别为HW39或危险废物代码为261-070-39)。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杂盐处置服务标的物业绩2份,且已履约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21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2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