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挖掘机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拟建设一个电解系列,采用 600kA电解槽260台,达到年产原铝42万吨的生产规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挖掘机采购
2.1项目名称: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挖掘机采购
2.2项目类型: 货物
2.3项目概况:挖掘机采购
2.4项目地点: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现场
2.5招标范围
设备名称:挖掘机 数量:1台
包括挖掘机、破碎锤及资料等:招标方只提供能源就能单独运行。投标方应按照所述设备技术性能要求,提供满足所有功能 机械、电气及控制齐全的整套设备。
招标内容包括: 上述招标设备及附件的设计、制造、出厂前检验和试验、包装、运输、保险、卸车、保管、现场安装、现场调试、交货、试运行、培训及相关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包括达到正常生产使用的所有部件、附件、材料、连接件、密封件、标准件、绝缘件、液压油、润滑油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挖掘机采购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应具备相关设备的生产能力或经销商、代理商。(如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应提供投标产品品牌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年至今)至少具有1项75型以上挖掘机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以署日期为准(证明材料应完整清晰)。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接受经销商/代理商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3-16 09:00——2024-03-25 18:00(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