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增程动力系统研究院建设项目(二期)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增程动力系统研究院建设项目(二期)施工
2.2建设地点:平房区威海路西侧、征仪南路东侧地块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新建研究院建筑物及厂区配套工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29732.1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817.98m2,地下建筑面积4914.16m2,地上7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34m,结构形式:框架结构。厂区配套工程包含厂区管网、厂区道路、绿化、围墙等。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总工期:24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全部施工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135,944,880.4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项目机构其他人员要求:
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 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至投标截止日期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应做出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书面承诺,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被“哈尔滨市政府网站”(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欠薪企业参与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本项目将执行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住建发[2022]市住建局2022年度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情况通报》文件规定,黑龙江省百竣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11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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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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