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
1. 招标条件
华能甘肃公司办公楼物业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33号。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办公楼始建于2008年,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7621.28平方米,主楼4层、副楼2层,楼内办公人数约150人。楼内一层设有安保和消防监控室,员工食堂及办公区域;二至四层为办公室和会议室;办公楼观光电梯2部、疏散楼梯2部;办公楼门前及西侧为停车场,办公楼内外、顶楼及各楼层均设有监控摄像头;办公楼有低压配电室1处;楼顶有天然气采暖锅炉1台;中央空调系统及机房精密空调系统5套;楼内消防喷淋系统1套,消防器材共91具;办公楼各楼层及办公室有绿植80余盆,楼外绿化面积为30平方米。
招标范围:物业综合一体化管理服务、餐饮服务、驾驶服务、保洁、安保、会议及接待服务、电梯、空调及消防设施设备维保、零星维护维修及燃气锅炉运行等。
2.1 物业服务项目内容
2.1.1安保服务:为招标人提供门卫、巡逻、守护、秩序维护、车辆停放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技术防范及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等服务。
2.1.2.保洁及维修保障服务:为招标人提供办公楼内公共区域、各办公室、各会议室、各卫生间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和定期消杀服务;办公楼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配电室及办公家具、门窗玻璃等设施维修和保养;办公楼一台天然气采暖锅炉在采暖期的供暖运行;职工公寓定期保洁和水电暖维修服务。
2.1.3.绿植及绿化服务:为招标人指定区域提供绿植配备及养护服务。
2.1.4.前台接待及会议服务:为招标人各类会议提供会议服务和保障工作、负责公司及公司员工信函和报纸的收发、来人来访的登记、接引安排等工作。
2.1.5.车位租赁服务:为招标人提供租赁停车位25个,车位位置必须在招标人办公楼1公里范围内,便于公司员工上班期间停放车辆使用。
2.1.6.电梯维保服务:为招标人维护保养两部通力牌观光电梯,主要内容为:定期保养、日常运行维护、检修、年检和应急抢修等工作。
2.1.7.办公楼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服务:对办公楼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信息机房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含联动);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牌等进行日常维护、检修和定期保养工作;七氟丙烷气体灭火器、室内外灭火器材的定期检查、维修、更换、充装等工作。
2.1.8.中央空调及精密空调系统、燃气锅炉维保服务:办公楼大金中央空调室内机、室外机设备及管路系统,办公楼副楼格力中央空调室内机、室外机设备及管路系统;信息机房精密空调及管路系统,燃气锅炉主设备及各楼层送风管路系统的定期检查维护,5台柜式空调的定期维修保养,以保证设备正常工作。
2.1.9有害生物防治和烟道清洗服务:为招标人提供办公楼内各公共区域、职工食堂及地沟内的有害生物(蟑螂、灶马蟋、蚊蝇、老鼠等)防治工作;为招标人职工食堂提供烟道清洗服务工作,使其符合消防安全及食品加工安全相关标准。
2.1.10餐厨垃圾清运: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和《环境保护费》等相关规定,代表招标人与餐厨垃圾回收方签订《餐厨垃圾回收处理协议》,并做到每日按时清理并外运。
2.2 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人现有就餐人员约130人,大餐厅可接纳120人同时用餐,小餐厅可接纳14人用餐,操作间1间、凉菜间1间,具体负责公司一日三餐加工和自助餐、接待餐就餐服务,因工作需要,餐厅全年无休,周末为加班人员提供就餐服务,平均每天约30人左右,节假日为值班人员提供就餐服务,每天约10人左右。
2.3公务车辆驾驶服务项目:招标人现有公务车辆13台,需10名驾驶员提供驾驶服务,主要负责公务车辆驾驶、车辆日常清洁、安全性常规检查和缺陷报修等工作。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签订三年,分年执行。招标人对投标人每年进行年度评价,评价为70分以上,继续执行合同,若评价未达到要求的,则解除合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有关部门认定的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物业管理项目业绩(其中1项业绩服务内容需包含餐饮服务,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并提供合同影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资料)。
3.2.3 其他要求:无。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3 月14日9时00分起至2024年3月20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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