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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资兴焦电股份有限公司120万吨年选煤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12     浏览: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湖南省资兴焦电股份有限公司120万吨年选煤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资兴焦电股份有限公司120万吨年选煤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郴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郴行审【2023】0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资兴焦电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省资兴焦电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湖南省资兴焦电股份有限公司120万吨年选煤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服务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资兴焦电股份有限公司120万吨年选煤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
2.2 项目地点:资兴焦电公司铁路专用线四道尾端西部料场及周边。
2.3 建设规模:年产炼焦精煤65万吨,中煤22万吨,矸石26万吨,尾煤7万吨。
2.4 投资估算:总投资13434万元。
2.5 招标范围:
2.5.1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初步勘察及详细勘察,出具相关的报告(包括对基础选型的建议),并确保职能部门审批通过;
2.5.2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各阶段过程报建配合服务等;
2.5.3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概算、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
2.5.4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2.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至项目竣工调试验收完成。其中: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初步设计批准后及设备采购完成后9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工程施工期间开展勘察设计施工配合工作,直至工程竣工。(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下列资质:①工程设计煤炭行业(选煤厂)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以上资质;3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中国煤炭建设协会颁发的甲级或以上监理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矿山工程选矿(选煤、矿物加工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将按湘建建208号文件 (或省住建厅最新发布的文件)的要求,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及业主要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5)接受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及以上单位联合承担,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具备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并派出项目负责人。
3.3 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②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③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起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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