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乐东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海南省乐东县,建设有2台350MW发电机组,于2015年正式投产发电,至今已运营7年。1、2号机组锅炉烟气脱硝反应器布置在省煤器与空气预热器之间的高尘区域,采用涡流形式喷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催化剂为蜂窝式,采用蒸汽吹灰。超低排放改造后,在设计煤种、校核煤种、锅炉BMCR工况、处理100%烟气量条件下,脱硝效率不小于96%(24000h)。脱硝反应器设计入口NOx含量240mg/Nm3,出口NOx含量不大于10mg/Nm3。
脱硝催化剂层数为2+2层设置。
本次乐东公司需要再生的催化剂共计2层,1号机组脱硝反应器(SCR)第一、四层催化剂。
2.1.2招标范围: 乐东发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脱硝系统共2层催化剂再生,每层数量为90个模块,每层体积为139.968m³,再生催化剂数量共计180个模块,总体积为279.936m³。本项目包括2层旧催化剂再生前的取样和性能检测、旧催化剂的包装运输、旧催化剂再生方案的制定以及在投标人工厂车间的再生作业、再生后性能测试,由再生厂家和第三方分别提供检测报告、废弃催化剂处置、再生后催化剂的包装运回到 乐东发电有限公司生产现场等,投标人提供3套催化剂模块密封组件。我公司旧催化剂已暂存在河南省孟州市工业集聚区珠江大道48号格林沃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不满足再生条件的催化剂由投标人负责补充新鲜催化剂。对不能再生的催化剂由投标人负责进行无害化处理,出厂检测由招标人指定第三方(西安热工院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或 南京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或东方凯特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再生催化剂进行性能检测。
2.1.3项目地点: 乐东发电有限公司
2.1.4服务期限:供货期限2024年03月25日前完成供货(催化剂转运之前,投标人需办理完成危废转移五联单)。
2.2 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的规定,提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各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须包括HW50、772-007-50);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则需有相应资质与之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与合作单位的合同或协议。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脱硝催化剂再生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对应的至少1张危险废物转运五联单,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18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2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