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项目名称
广西白龙核电项目 1 、2 号机组工程胶球清洗装置采购
1.2 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广西白龙核电项目 1 、2 号机组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
防城港市,计划建造 1 、2 号机组。
2. 招标范围
设备名称: 胶球清洗装置
数量: 8 套
投标方提供成套的胶球清洗装置, 包含胶球泵、装球室、分汇器、投球管、收 球网、胶球、系统内所有阀门及反法兰和附件(包含放水、放气阀)、系统内 的所有管道(包含放水、放气管道)、底座及地脚螺栓、其他安装所需要的附 件(如设备接口反法兰、螺栓、螺母、垫片等)、配套电动机和控制装置,还
应包括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广西白龙核电项目 1 、2 号机组工程胶球清洗装置采购的详细供货范围及技术 要求包含在《BLG-MS03-Z0-101 Rev.1 胶球清洗装置技术规范书》以及招标
文件第六章《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
投标方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 以能满足招标方安装、调试、运行要求为原则,
并提供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所有的参数要求应与
技术规范附件一致,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 若 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属投标方供货范围),应由投标方免费补充, 造成的损失由投标方负责。供货范围以实现技术规范书所要求的各项性能为 基础,投标方不得以供货范围未涉及为理由,影响《合同文本》附件B 技术 附件、《BLG-MS03-Z0-101 Rev.1 胶球清洗装置技术规范书》及改单所要求功 能的实现。若本规范书的供货范围与设计范围有不一致之处,以较大的范围为准。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包,不划分标段。
本次招标设置拦标价 1200 万,任何投标报价超过 1200 万,投标按作废处理。
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 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并能按招标文 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近 5 年(2019---2023 年)内投标人应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 493 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记录。
3.5 近 3 年(2021---2023 年) 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量 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 在集团范围内的招 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3.6 近 5 年(2019---2023 年) 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 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 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 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主体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同一 标段同时投标。违反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9 制造商持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其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
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1 月 17 日至 2024 年 1 月 23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