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无废公园(海螺湾街区)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木市无废公园(海螺湾街区)示范项目已由神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神行批字【2023】97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神木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神木市 ;
2.2 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在海螺湾步行街利用各类废旧资源和环保可循环利用材料建设美术陈展、雕塑、大众娱乐设施。
2.3 项目投资总额:65799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5970900元);
2.4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神木市无废公园(海螺湾街区)示范项目;标段编号:E61082135367h2bmvwmm001;标段类型: 施工 ;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神木市无废公园(海螺湾街区)示范项目:在海螺湾步行街利用各类废旧资源和环保可循环利用材料建设美术陈展、雕塑、大众娱乐设施。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神木市无废公园(海螺湾街区)示范项目: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标段名称:神木市无废公园(海螺湾街区)示范项目: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附在投标文件中。。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1)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公司开户行(或其授权的商业银行)出具银行资信证明及相应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js.shaanxi.gov.cn/)可查询。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
①被责令停业的;
②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③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
④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 . court . gov . cn/ )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 2024年01月16日 18时00分 起至2024年01月26日 18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
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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