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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西路(求是大道至迎宾大道)道路贯通工程智慧灯杆采购安装工程

   日期:2024-01-1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华西路(求是大道至迎宾大道)道路贯通工程智慧灯杆采购安装工程已由沧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沧审批核〔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华西路(求是大道至迎宾大道)道路贯通工程智慧灯杆采购安装工程已由沧州市行政审批局沧审批核〔2023〕1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城更置业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华西路(求是大道至迎宾大道)道路贯通工程智慧灯杆采购安装工程;

(2)项目编号:HBXJ-CZZB-23029;

(3)建设地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工期:计划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8)质量标准:合格;

(9)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方式;

2.2招标范围:智慧灯杆及配套设备的采购、安装及广告屏的10年运营权及期间产生的广告收益,在10年期间中标方负责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等事项,自负盈亏。(以清单为准,不含基础部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在本单位近期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成员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授权其代表所有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除完成联合体协议书规定的自身职责分工的工作外,还需要积极督促其他成员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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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ebeibid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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