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咸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彬长集团档案信息化项目”已获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陕西彬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陕西彬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彬长集团档案信息化项目
2.2招标编号:0866-24C1SXQY0054
2.3项目概况:根据陕西省档案局颁发的《关于公布全省数字档案馆(室)建设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陕档发〔2021〕33号)、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信息化管理的通知》(陕煤司发[2017]771号)、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下发《关于首批数字档案馆(室)建设试点单位的通知》(陕煤司发〔2021〕568号)、《陕煤集团关于档案工作检查调研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各单位在陕煤集团数字档案馆项目验收前完成各自单位数字档案室项目建设。
陕西彬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彬长集团)不仅要高标准完成上级单位的验收要求,而且要建设集中统一的彬长集团数字档案室,全域覆盖所属12单位。项目建设按照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实现档案收集、管理、保存、利用和共享服务。
2.4招标范围:彬长集团档案信息化项目建设具体目标如下,也作为该项目验收的前置条件:
(1)建设彬长集团档案信息化项目,涵盖彬长集团本部和所属12家单位,建设“彬长集团数字档案室”和“智能档案库房”,打造电子、实体档案一体化管理模式。
(2)进行智慧化赋能,实现档案智能化整理、归档、检索、编研。
(3)完成彬长集团本部所有馆藏档案的整理和数字化加。建立专题目录数据库。建立反映彬长集团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等专题目录数据库。
(4)实现档案库房业务的智能化,打造软硬件联动场景。
(5)实现“彬长集团数字档案室”与办公自动化系统、彬长产供销系统的深度集成。
(6)建设成果转化,申请软件著作权一项,发表专业论文一篇。
(7)建设内容确保通过等保二级测评。
(8)通过第三方机构的系统测试(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安全保密测试、兼容性测试等),并出具权威机构检测报告。
(9)建成“陕煤集团示范数字档案室”并通过陕煤集团示范数字档案室评审验收。以《陕西省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价办法》(陕档局发【2022】号)为评价依据,评价采用百分制,评价结果达90分以上认定为“示范数字档案室”。
(10)建成“陕西省示范数字档案室”并通过陕西省档案局示范数字档案室评审验收,以《陕西省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价办法》(陕档局发【2022】号)为评价依据,评价采用百分制,评价结果达90分以上认定为“示范数字档案室”。
2.5工期:18个月
2.6建设地点:陕西彬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指定地点(咸阳市世纪大道58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以上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3.3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合同业绩(不含改造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提供的合同须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的信誉,无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等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以网站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不得列入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5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月15日上午9时00分至2024年1月22日下午17时30分。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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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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